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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安396等8口油探井项目中安396、安399、安402油探井已竣工,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该项目所含剩余5口油探井暂未实施,后期建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先关手续。现将安396、安399、安402油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396等8口油探井项目(安396、安399、安402油探井)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建设地点:**省**市**县杨井镇山根底村(安396、安399)、沈口子村(安402)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该项目包含8口石油勘探井,分别为安396、安397、安396、安399、安400、安401、安402、胡459,本次仅对已勘探完成的安396、安399、安402油探井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其余勘探井待建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手续。本次验收的3口油探井分别建设石油勘探井1口,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井场的平整、修建设备基础、泥浆罐、污水罐、临时办公生活区等)、钻井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钻井、测井、录井、固井等)、完井测试(主要包括完井作业和油气测试,洗井、射孔、压裂、试油等)及封井作业,不包含站场建设和采油生产。根据现场踏勘及3口勘探井试油交井书,本次验收的3口油探井均具有工业生产价值,已交由********油厂进行井场建设和采油生产,临时占地暂不进行植被恢复。
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李建文 联系电话:152****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