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警察大队: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诏交警〔2024〕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10月以诏发改[2022]91号文批复**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华夏****公司就工程投资概算形成《**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投资概算审查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增及更换掉头标志牌280套,设置中央双面波形梁护栏2426m、中间砼基础钢管护栏1642m、中间中央隔离护栏1460m,更换中央双面波形梁护栏损坏长度114m、端头27块,清洗中央隔离护栏34.4km,新增爆闪灯134套、警示桩171根、交通监控全球机19套、道路标线约2529m2,以及国道G228线**段石溪村红绿灯路口(双向四车道)、田朴村红绿灯路口(南往北方向)设备更换,设备杆件利旧。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544.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9.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75万元,基本预备费25.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三、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委员会关****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省发展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5〕141号)执行。
2、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附件:**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投资概算审查汇总表
****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