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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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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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管理局联合**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详****管理局网页https://amr.****.cn/xwdt/gsgg/****83551.html,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重要事项整理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命科学、绿色食品、量子科技、空天技术11个领域(见附件1)。

二、项目设置

1. 项目类别。原则上项目按照A类50万元/项(成果为国际标准)、B类20万元/项(成果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C类10万元/项(成果为省级地方标准)三类给予支持。

2. 项目立项后,实际支持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课题组)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3. 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三、验收标准

申报单位应主导制定(第一起草单位)省级地方标准(报批稿),或参与制定(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省级以上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报批稿)不少于1项。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同一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科技重大专项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2. **单位。两个及以上单位**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五、申报程序

1. 项目填报。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选择适合领域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发处邮箱ipoffice@hfcas.****.cn。

2. 内部审核。由科发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报人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材料报送。由科发处负责组织推荐和材料的报送。

4. 受理与评审。****监管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受理、形式审查、评审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下达立项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联系方式

**物质院科技促进发展处:刘文文,61670/企业微信,ipoffice@hfcas.****.cn

****监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处:0551-****6092

申报指南咨询:0551-****6380

申报书填写咨询:0551-****6306,****1369

科技促进发展处

2024年8月3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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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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