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规范 政府性债务及预算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规范
政府性债务及预算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民政府、县直各财政预算单位:
按照国务院《****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要求,****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规定精神。为进一步防范****政府采购的风险,根据《****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政府性债务,加强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监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县直各部****政府性债务有关规定,****政府****政府采购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增加****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规范各项采购行为。
二、****政府、县直各部****政府工程类、货物类、****政府与社会资本**项目。****政府采购主体不合法、承接主体不合法、无预算采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购买服务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导致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对未经采购程序、违规执行采购程序、违规适用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及其他假借社会资本**项目名义增加地方性债务风险等违法违规增****政府性债务的,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抵制和制止,不得以部门文件或“会议纪要”****政府采购实施的依据。
三、政****政府采购方式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增加地方性债务风险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合同等。
四、政府采购部门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项目增****政府性债务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网上屏蔽相关信息。对造成问题严重,财政资金损失较大的,****纪委部门处理。
****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