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要求,按照《****管理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双牧联字【2024】7号),2024年12月各实施主体已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验收。现将我市草畜平衡奖励政策项目实施主体及拟补助资金金额,予以公示。
附件:《草畜平衡奖励政策项目实施主体拟补助金额公示表》
初审:田永民
复审:田英华
终审:王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