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
**法院通过智慧用电发现用电问题需要整改,****公司参加本项目报价比选,请有意向应答者派员于2025年1月9日11时前到我院507办公室报名并提交密封报价资料。
一、项目预算:2.5万元(不含2.5万元,超出项目预算报价的属无效报价;该费用包含材料费、运费、税费等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二、项目内容(报价单)
| 报 价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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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单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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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编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1 |
智慧剩余电流保护塑壳断路器400A |
400A |
只 |
4 |
含辅材﹒人工及平台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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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智慧剩余电流保护塑壳断路器通讯模组 |
4G/5G |
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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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独立控制面板 |
25A/20A |
套 |
17 |
|||
| 4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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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地点
**市**** (涪**绵安路43号)
四、应答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答时应答单位需要提供有效(经年检或年审合格)的证书原件,以供核对。
2、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或违约行为,无不良债务,不是法院被执行人;
五、报名时提供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均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的出示原件,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出示原件,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商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违法或违约行为(单位出具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4、按照我单位报价单模版提供报价单(加盖鲜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用档案袋密封,****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密封资料视为本次比选无效资料。
报名地址:**市****(**市涪**绵安路43号)
联 系 人:黄 捷
联系电话:0816-****606
****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