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产业孵化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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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1-03 】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一、补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18.1/ 18.2.1条款投标保证金条款编列内容①现金形式中(招标项目编号)E350********00129001有误,现将(招标项目编号)更正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2.条款工程建设规模中:研发中心A栋建筑面积有误:现更正为“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4397.6725万元,综合楼建筑面积2967.18m2,研发中心A栋建筑面积2664m2,孵化中心B栋(标准厂房)5886.28m2,门卫建筑面积40m2”。

二、答疑部分

投标人提问免缴保证金问题:根据闽闽建筑〔2024〕41 号文结合****建设厅关于优化调整建筑业龙头企业的部分保障措施的通知(闽建筑 【2023】24号文)执行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请问是否指的是符合要求的省龙头企业或**市龙头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回复:根据闽建筑〔2024〕41 号文结合****建设厅关于优化调整建筑业龙头企业的部分保障措施的通知(闽建筑 【2023】24号文)执行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三、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网址:https://smggzy.****.cn/smwz/)上发布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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