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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零部件项目(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五、厂房六、污水处理站、开闭所、乙类仓库、综合楼、食堂、门卫一、门卫二),按**省人防办《**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20〕1号),准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电话:0512-****8015****开发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