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榆社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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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年产1.3亿块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生产线扩建项目

**县云簇镇**村南约135m处(现有厂区内)。

****

**大成****公司

****年产1.3亿块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县云簇镇**村南约135m处(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生产线,对现有脱硫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扩建完成后全厂总计达到年产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1.3亿块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32.060万元,环保投资156.844万元。本项目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进行了评价。项目已建成,**县已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理。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现有工程和扩建工程均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设置围挡、物料苫盖、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项目破碎搅土、筛分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工序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GB29620-2013)及其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同时要满足颗粒物≤1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2座隧道窑干燥焙烧产生的废气共用1套“SNCR尿素脱硝+脱硫塔(电石灰-石膏法)+湿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隧道窑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GB29620-2013)及其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同时要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

无组织管控:加强车间无组织管控。原料区、设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地面硬化,并设置喷淋设施,定时洒水。规范卸料操作。破碎机、搅土机、筛分机、搅拌机机身封闭。转载、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物料传输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并在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设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建设规范的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脱硫塔除雾器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或浆液配制,不外排。湿电除尘器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不外排。洗车废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厂内临时收集贮存,及时清运处置。运营期除尘灰、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渣作为原料回用,废烧成砖综合利用,脱硫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排放量24.8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7.03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3.04t/a。

2

**军诚****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项目

**市**县郝**台曲村南

**军诚****公司

**大成****公司

**军诚****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项目位于**市**县郝**台曲村南。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建设完成后达到年产新型环保节能烧结砖6000万块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46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本项目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进行了评价。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生产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设置围挡、物料苫盖、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项目破碎、筛分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工序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GB29620-2013)及其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同时要满足颗粒物≤1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隧道窑干燥焙烧废气经1套“SNCR脱硝+脱硫塔(电石灰-石膏法)+高效新型专利湿式除雾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隧道窑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同时要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

无组织管控:加强车间无组织管控。原料区设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地面硬化,并设置喷淋设施,定时洒水。规范卸料操作。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机身封闭。转载、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物料传输采用密闭廊道运输,并在转载点设置雾炮洒水设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建设规范的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水环境保护措施。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产生量2.16m3/d,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脱硫塔除雾器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或浆液配制,不外排。湿电除尘器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不外排。洗车废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厂内临时收集贮存,及时清运处置。运营期除尘灰、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渣作为原料回用,废砖坯回用于制砖成型工序,废烧成砖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总排放量12.51t/a,二氧化硫总排放量为23.37t/a,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24.48t/a。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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