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设备代购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4****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设备代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确定****2024****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设备代购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本项目采购预算989.69685万元(含税),税率13%,875.837805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1:454.1901万元(含税),税率13%,401.93811万元(不含税)。标段2:308.49975万元(含税),税率13%,273.008565万元(不含税)。标段3:227.0070万元(含税),税率13%,200.89113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省**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调测。
质保期: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质保期3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1:**省****公司。标段2:长****公司。标段3:城安盛邦(长****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属于《****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单一来源采购(定向谈判)选取要求的“(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场景,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月03日至2025年1月06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蕴青
电话:183****9013
邮箱:****@139.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