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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0万台塑封电机配件建设项目 |
**市**镇置业二路20号 |
**** |
拟投资100万元,通过购置塑封机、检验设备等设备,采用塑封、检验、包装等技术和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台塑封电机配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塑封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塑封料废包装、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