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尾毛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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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园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园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已于2025 年1月2日23 时59分(**时间)公示结束,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园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4 年12月27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

胡春晖,王军凯 ,冷如云 ( 副场:**),钱方 (副场:**) 、魏峰(业主代表)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中标人:****

投标报价:****1363.04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王龑龑 证书编号:赣 236********93137

公司地址:**省******基地大一路东面

二标段

中标人:******公司

投标报价:524600元

工期: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孙高辉 证书编号:****1692

公司地址:**市管**站马屯**、霞飞路东3座2单元4层405号

五、异议与投诉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向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县公共**交易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在**县公共**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栏目有项目线上异议操作指南、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携带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监督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556

招标人:****

地址:**省**县紫气大道东段1556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82****187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明湖街道第一大街168****集团办公楼11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2****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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