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中**路沿线街区更新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澄清公告不同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1、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2.2款中“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为****6845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修改为****6855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4款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845元,其中暂估价 ****716 元、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5.53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322847 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6855元,其中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305925元”。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区间为-5%至-10%,即****5017 元至****0931 元”修改为“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区间为-5%至-10%,即****8762 元至****2809 元”。标书代写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的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权重球号对应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 商务标得分计算 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上限值-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下限值)/10=153404.7 元标书代写 6、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已在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上同步修改,请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 7、最新版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已上传,原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作废,请投标人自行在附件处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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