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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人地址:**工业区大道100号305室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明嘉 | ||||||||||
| 158****8510 | |||||||||||
| 高新区405单元24-05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南地块 | 建设地点:美业**侧边线至揽工**则约120米处 | ||||||||||
| 土地平整面积约53.92万平方米 | |||||||||||
| 1137.0707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37.0707 | ||||||||||
| 6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 1、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人员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关键人员)。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自2025年1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下午16:00到**市**区**北路333弄49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 |||||||||||
| 2025-01-03 17: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1-24 09:00:00 | ||||||||||
| 1、报名的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及该建造师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因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而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开标所携带其他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书代写 | |||||||||||
| 纸质文件递交至**市**区**北路333弄49号3楼标书代写 | |||||||||||
| 2025-01-24 09:00:00 | |||||||||||
| **市**区**北路333弄49号3楼 | |||||||||||
| 综合评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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