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水利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梧贵高速平南上线加油站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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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公司********加油站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2025-01-03 16:23

项目代码:****


平水审批〔2024〕61号

****关于中国****公司********加油站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中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中国****公司********加油站项目位于**县镇隆镇七连****服务区,为**项目。项目取水用于****服务区****服务区人员的生活用水。项目设置1个取水口,****服务区北面,****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0°22′50.551″, 北纬 23°22′26.467″。取水方式为水井,井孔半径为10cm,井深130m,提水泵型号为100QJ10-230/24-6.5,抽水流量10m3/h。原水经过泵抽至储水罐,****服务区各用水点使用。

二、本项目从浅层地下取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40.55m3,年取水总量1.48万m3。取水保证率为90%,取水水量可靠。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用水定额符合**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B类住宅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90L/(人﹒d****服务区用水定额≤15L/(人﹒次)要求。该项目取水量合适、可靠,水质基本满足项目取水要求,用水指标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总量1.48万m3。

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合计1.1万m3/a,生活污水经“调节池+水解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总量、地质环境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应落实《中国****公司********加油站项目 水**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项目正常运行后,如对周边群众取水造成影响的,应落实补偿措施。

五、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再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监督管理,向我局申报当年的取用水计划,按时缴纳水**税(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每年12月底前向我局报送当年取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做好取用水台账。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上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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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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