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正文:
一、项目名称:过敏原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评审索引表与技术评审标准表部分内容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10.4条:“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公告并且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规定,需对开标时间予以顺延,具体明确如下: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由2025年01月07日8时00分至9时00分调整为2025年1月17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开标时间由2025年01月07日9时00分调整为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2.澄清内容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杨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3109
地址:**省****原区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