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配套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江海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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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0MA4WWWXJ0H王舵
吴东伟****门市**区
**市**区会港大道以北和**路交界(**路8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配套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13-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门市**区 连海路888号
经度:113.120379 纬度: 22.527875****保护厅
2018-03-02
粤环审〔2018〕61号****
100000
1575****
****0700MA4WWWXJ0H****0700MA51BQ1X4A
**科****公司**天鉴检测****公司,**市****公司
914********5920131,914********851657K2024-02-29
2024-12-042024-12-31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80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用于汽车及医用设备的微电机生产用于汽车及医用设备的微电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用于汽车及医用设备的微电机9.46亿个年产用于汽车及医用设备的微电机7.14亿个
考虑到市场需求、自身建设等因素,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年产微电机7.14亿个,实际产能比环评规划产能削减2.32亿个,产品年产量未达到环评设计规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芯片生产工艺、马达组装工艺、马达铁壳生产工艺、塑胶零件生产工艺及塑胶回收料生产工艺、五金换向器生产工艺、锡线生产工艺、压电陶瓷片生产工艺、PCBA生产工艺、密封制品生产工艺、涂覆车间生产工艺、马达制造机器生产工艺、磁性材料生产工艺、马达合金壳生产工艺、粉末冶金制造工艺、电泳工艺、电镀化镀工艺芯片生产工艺、马达组装工艺、马达铁壳生产工艺、磁性材料生产工艺、马达合金壳生产工艺、马达制造机器生产工艺、密封制品生产工艺
锡线生产工艺、压电陶瓷片生产工艺、涂覆车间生产工艺、粉末冶金制造工艺、电泳工艺、电镀化镀工艺未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水污染防治措施 2018 年底,市政生活污水管网与本项目所在区域接通,预计项目于 2020 年建成投产,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水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可直接通过市政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及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项目中的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至礼乐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含有机溶剂的清洗废气 本项目用碳氢清洗剂洗芯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对清洗槽进行半封闭围闭(仅留操作位),有机废气通过负压引出,采用经水帘装置处理后通过抽风管送至除雾器及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后通过 30m 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焊接废气 本项目的焊接基本为点焊,焊接位置设半封闭围闭(仅留操作位),收集的废气浓度较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然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 ③密封制品废气 密封制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污染物经收集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为确保废气捕集率,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①针对不同产污设备设计规格尺寸不一的集气罩(罩口尺寸应大于产气源的 1.2-1.5 倍);②集气罩置于产污源(工作台)正上方,为避免横向气流干扰,罩口距产气源的距离(高度)小于 0.3倍的罩口长边尺寸;③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帘材料进行局部围合;④集气罩上方加装负压吸风设备。这样不仅大大减少排风量,而且能有效吸捕污染源散发出来的污染气体,确保废气捕集率达 90%。 ④回转窑废气 回转窑废气通过引风管道将烟尘引至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气通过耐高温陶瓷滤芯过滤器处理,处理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项目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为减少回转窑投料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窑内设负压系统,投料时物料被抽至废气处理系统与回转窑废气一并处理,因此投料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⑤喷胶废气 本项目喷胶的操作点位很小,可通过基本密封的围闭(仅留操作位)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是机加工设备、风机、水泵等,噪声声级从 70~90dB(A)不等,建设单位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如下: ①尽可能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 ②厂房设计为密闭洁净厂房,墙体为砖+混凝土结构,安装隔声门窗;厂房内设备噪声经墙体进行隔声处理; ③风机、机加工设备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于专用车间内,在安装设计上,高噪声设备房间拟作相应的消声、吸声措施。 ④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一些可吸声茂密的树种,减少噪声污染。 类比分析可知,项目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的情况下,可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 类标准(即:西面**路、南面礼东大桥执行 4 类:昼间≤70 dB(A),夜间≤55 dB(A),东面和北面执行 2 类: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 根据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特点,建设单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别为: ①一般工业废物:根据“**化、减量化”等原则,金属边角料、焊渣、废胶边及残次品等,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交由外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理。 ②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电镀污泥、槽渣、废油脂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洗芯废料和废原料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对于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设专用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暂存,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非危险废物分开贮存。 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1)水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污水管网与本项目所在区域已接通,依托一期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混凝沉淀+ABR+LQ强化+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球磨和研磨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沉淀过滤+紫外杀菌”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6-2001)第二时 段三级****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磨刀、淬火炉、冷却槽、回火炉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打磨、磨床、冲床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或“智能静电吸附设备”处理;橡胶开练、混炼、成型和焊锡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洗芯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冲芯废气采用“智能静电吸附设备”处理;喷胶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熔炉废气采用“脉冲除尘器”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冲压机等;噪声源强在70~ 90dB(A)。建设单位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如下: ①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 ②厂房设计为密闭洁净厂房,墙体为砖+混凝土结构,安装隔声门窗;厂房内设备噪声经墙体进行隔声处理。 ③风机、机加工设备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于专用车间内,在安装设计上,高噪声设备 房间做相应的消声、吸声措施。 ④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一些可吸声茂密的树种,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 ①一般工业废物:金属边角料、焊渣、废胶边及残次品等交由相应厂家回收利用或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②危险废物:一期工程已建设3个危废仓,二期工程依托使用。 危废仓TS001占地面积为60m2,****处理站,用于暂存废水处理污泥,门口设置高约10cm的漫坡,并放置有木糠等吸附应急**,有效防止混有污泥的事故废水流出危废暂存仓库。 危废仓TS002为集装箱结构,位于6栋厂房外,占地面积25m2,用于暂存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涂料油漆废水、废油墨/含颜料/油漆固体废物、含有机树脂类废物、废胶水、含胶嘴/碎布/手套、过滤棉/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弃包装物及容器)、在线检测液,a)集装箱为下沉式结构(下沉深度约为10cm),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流失;b)危险废物分区摆放在在格栅上,防止危险废物打滑侧翻导致泄漏。 危废仓TS003为集装箱结构,位于6栋厂房外,占地面积30m2,用于暂存铝灰渣,集装箱为下沉式结构(下沉深度约为10cm),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流失。 ③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1)针对不同区域生产线和设备会产生不同类型的废气,强化及改进污染防治措施,增设废气治理设施对应有组织排放口,因此1栋厂房二期工程涉及的1个废气排气筒(G1)排污许可为2个有组织排放口(DA012、DA037(一期工程));2栋厂房二期工程涉及3条废气排气筒(G6-G8)排污许可为10个有组织排放口(DA077~DA080、 DA035、DA060、DA036、DA061、DA082、DA040);(2)为了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增设废气治理设施及有组织排放口,对原环评无组织排放废气升级为有处理有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升级为治理后经4个有组织排放口(DA019~DA022)有组织排放,冲床、磨床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升级为治理后经6个有组织排放口(DA038、DA017、DA028、DA062~DA064)有组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消防池、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严防事故废水外排。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已建的事故应急池4个,其中3****处理站,容积分别为106.03m3、198.81m3、198.81m3;另1个位于厂区3号门外,容积为500m3。雨水总出口闸阀2个,化学品仓和危废仓库均设有防泄漏设施。
根据已建工程配套建设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号为440704-2024-0017-L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3 3.69 26.304 3 0 3.69 0.69
3 5.074 13.15 3 0 5.074 2.074
0.06 0.096 2.1 0.06 0 0.096 0.036
0 0 0.1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142 0.017 0.18 0 0 0.159 0.017 /
1.047 0.27 3.85 0 0 1.317 0.27 /
5.328 1.782 2.43 0 0 7.11 1.782 /
0.727 0.232 1.57 0 0 0.959 0.23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设施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混凝沉淀+ABR+LQ强化+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球磨和研磨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沉淀过滤+紫外杀菌”处理工艺 生产废水A/B/C线处理后排放口所检测的pH值为7.2-7.5、悬浮物最大值为34mg/L、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14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为40.2mg/L、氨氮最大值为2.65mg/L、总氮最大值为6.15mg/L、总磷最大值为0.25mg/L、石油类最大值为0.75mg/L、总铁最大值为0.1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值为1.25mg/L、磷酸盐最大值为0.95mg/L,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检测的pH值为7.0-7.5、悬浮物最大值为65mg/L、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1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为32.0mg/L、氨氮最大值为1.45mg/L、总磷最大值为0.43mg/L,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1)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2)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熔融废气SO2、烟尘、NOx、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项目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1 栋1楼产生的磨床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38排气筒排放;冲床废气经1套“智能静电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过DA017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 30 米。 1栋2楼产生的水磨刀、淬火炉、冷却槽、回火炉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智能静电吸附”处理后通过 DA012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4套“滤筒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DA019、DA020、DA021、DA02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 30 米。 2栋1楼产生的冲床废气经3套“智能静电吸附设备”处理通过DA062、DA063、DA064排气筒排放;磨床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智能静电吸附设备”处理通过DA028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30米。 2栋2楼产生的橡胶成型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 过 DA05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30米。 2栋3楼产生的洗芯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过DA08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米。 2栋4楼产生的冲芯油雾废气经1套“智能静电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过 DA035排气筒排放;喷胶机废气经1套“滤筒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DA060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30米。 2栋5楼产生的自动线废气经4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过DA077、DA078、DA079、DA080排气筒排放;冲芯油雾废气经1套“智能静电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过 DA036排气筒排放;冲芯喷胶粉尘废气经1套“滤筒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DA061排气筒排放;洗芯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设备处理后通过DA040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30米。 6栋产生的熔炉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器”设备处理后通过DA083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30米。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自动线废气、冲床油雾废气、碳氢清洗剂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21mg/m3,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橡胶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磨床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5mg/m3,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最大值<0.002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熔炉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项目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达到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 14554-19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的**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最大值为4.23×10-5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总悬浮颗粒物最大值为0.279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的**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的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外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1、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 2、厂房设计为密闭洁净厂房,墙体为砖+混凝土结构,安装隔声门窗;厂房内设备噪声经墙体进行隔声处理。 3、风机、机加工设备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于专用车间内,在安装设计上,高噪声设备 房间做相应的消声、吸声措施。 4、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一些可吸声茂密的树种,减少噪声污染。 厂界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7.3 dB(A)、46.3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特点,建设单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别为: ①一般工业废物:根据“**化、减量化”等原则,金属边角料、焊渣、废胶边及残次品等,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交由外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理。 ②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电镀污泥、槽渣、废油脂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洗芯废料和废原料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对于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设专用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暂存,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非危险废物分开贮存。 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五金/换向器冲压废料、焊渣、PCBA 生产剪角废料、废胶边及残次品、废气处理回收粉尘等收集后交由相应厂家回收利用或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一期工程已建设3个危废仓,二期工程依托使用。 危废仓TS001占地面积为60m2,****处理站,用于暂存废水处理污泥,门口设置高约10cm的漫坡,并放置有木糠等吸附应急**,有效防止混有污泥的事故废水流出危废暂存仓库。 危废仓TS002为集装箱结构,位于6栋厂房南侧,占地面积25m2,用于暂存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涂料油漆废水、废油墨/含颜料/油漆固体废物、含有机树脂类废物、废胶水、含胶嘴/碎布/手套、过滤棉/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弃包装物及容器)、在线检测液,①集装箱为下沉式结构(下沉深度约为10cm),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流失;②危险废物分区摆放在在格栅上,防止危险废物打滑侧翻导致泄漏。 危废仓TS003为集装箱结构,位于6栋厂房南侧,占地面积30m2,用于暂存铝灰渣,集装箱为下沉式结构(下沉深度约为10cm),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流失。 (3)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消防池、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严防事故废水外排。 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已建的事故应急池4个,其中3****处理站,容积分别为106.03m3、198.81m3、198.81m3;另1个位于厂区3号门外,容积为500m3。雨水总出口闸阀2个,化学品仓和危废仓库均设有防泄漏设施。建设单位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号为440704-2024-0017-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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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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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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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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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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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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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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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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