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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评的申报通知》的要求及有关规定,****中心组织专家对上送的成果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工作组审定,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反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止
受理单位:****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
邮政编码: 528300
电话: ****1800,****7615
附件:****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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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