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520241212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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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1-03 17:1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800,000元 人民币
499,128,800元 人民币
CQZYGCZHPG[ZF]

青云上庭开发-建设-销售一体化项目

答疑和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和补遗文件发布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质疑一:“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8.6 地下空间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乙方负责对修建的用于冲抵甲方部分收益中车位资产以及项目清算阶段可能用于抵偿甲方的车位资产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土地出让金进行缴纳,纳入项目成本。”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也明确未包含地下部分出让金,若中标**常销售车位时,甲方如何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车位产权。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11.2项目结算方式(1)至项目结算时,乙方未获得全部费用,但有可出售资产,甲方在扣除质保金后,甲方将可出售的资产抵付给乙方。资产抵扣价值计算方式:资产抵扣价值=未销售的住宅面积乘以已售住宅平均单价+未销售的商业面积乘以已售商业平均单价+未销售的车位个数乘以已售车位平均单价。按照可抵扣的价值总和,抵扣优先顺序为车位、住宅、商业。”住宅、商业、车位进行抵房时,是否可以享受折扣。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15.3.2 乙方的根本性违约事项如下:

15.3.2.1 乙方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履行施工进度计划,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将项目建设达到建设阶段计划,未经甲方允许导致项目停工超过 30 天或实质性停工,以甲方发函之日起算。

15.3.2.2 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单方面退出的。

15.3.2.3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补足的。

15.3.2.4 乙方在开发期满前销售回款金额未达到甲方土地成本和土地成本财务费用合计金额,且提取履约担保后仍不足该金额的。

15.3.2.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本违约的情形。

乙方发生以上任一根本性违约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已完成合格工程结算价的 70%支付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 5 日内向甲方支付 2000 万元(贰仟万元整)的违约金和撤出项目施工现场,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相应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管理资料、销售资料、财务资料等与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有关的所有资料),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拒不提交相应资料,甲方有权按已有项目资料进行结算。在履约担保有效的情况下,若乙方逾期未支付上述违约金和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先行兑现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权利。”针对15.3.2.5条例,本项目退出机制,能否重新商议或确定。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请明确具体要求。

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0)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按签约合同价的 (5~10)%支付违约金。”能否修改为(10)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按签约合同价的 (5~10)%支付违约金。(非承包人责任除外)”。”

回复内容:

1.甲方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中包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中标方可按相关程序办理车位产权。

2. 住宅、商业、车位抵扣时分别按其已售平均单价进行抵扣,价格不采取折扣。

3.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执行。

4.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执行。

5.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执行。

质疑二:“1、第一章 招标公告“2.5开发周期:36个月(含销售周期),开发周期定义为从本项目委托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财务决算完成之日止。其中建设周期27个月(暂定为2025年1月至2027年3月),销售周期32个月(暂定为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建设周期开始暂定为2025年1月不合理,中途包含中国传统春节,无法施工,建议具体时间另行协商。

2、第一章 招标公告“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但投标中需单独联合勘测单位,勘测单位应该与甲方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协议不能超过3家,勘测单位应与谁签订合同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 其他:7、项目开发管理费:按照货值乘以 3.0%计取,且不低于 2400 万元,招标人在两年内通过销售回款提取,计入项目成本”。“注意: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市场判断等条件并认真分析项目开发的各项税费后对招标人以上综合成本进行报价。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用+**成本+营销费用+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 98.5%,否则按限额和结算原则执行。”全项目必须保留1.5%净利润,与2400万费用是否存在重合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8其他:3.幼儿园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由招标人另行建设,**费用不纳入本项目,建筑面积不计容。”幼儿园土地费用如何提取,是否包含在土地成本:23374.16 万元(不含税费)里,如包含在内,采用何种提取方式。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施工人员:“1.项目经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1.5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0.5 分。(本小项满分 2.5 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加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加 0.5 分。(本小项满分 1.5 分) 3.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 1 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同一人员加分只加一次。”评分标准存在疑问,“注: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同一人员加分只加一次”,若项目经理有高工,或技术负责人有一建是否只加0.5分。

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在本协议中,存在联合体三方分工不明确,权责利及风险未划分清楚的情况。后期若中标,可否在“委托开发协议”中明确进行划分,作为合同附件。

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5.1.1 根据相关规定以甲方****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资金的收付。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仅从专用账户上支付。”关于资金账户管理问题,中标方是否能增加共管的权限。

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3.3.1项目成本:(10)项目开发管理费:按照货值乘以3.0%计取,且不低于2400万元,最终据实结算,计入项目成本。”项目开发管理费的计提时间需要明确。

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3.3.2.甲方收益:项目取得第一批次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甲方按照每笔实际到账的网签销售回款金额的60%****政府部门预售资金留存部分),用于支付甲方综合投入成本和按政策缴纳的相关税费。”甲方土地成本提取完毕后,是否仍按网签销售回款金额的60%分配收取。同时需要明确销售回款中60%的费用支付的具体项目,40%的费用项目支付的具体项目。

1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开发协议:第六条 乙方资金投入:乙方负责筹措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需建设资金,需以甲方名义缴纳的费用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以足额现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应通过合法途径筹措资金。”乙方资金投入中,需要明确乙方投入的费用明细;以及在缴纳配套费时,享受**市相关政策支持,能否缓缴或分批缴纳。”

回复内容:

1.本项目开发周期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合同签订时间内,组织勘测单位与本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费用包含在前期工作费中。

3.详见补遗部分内容。

4.****幼儿园土地费用,费用作为甲方综合投入成本按照开发协议相关条款进行提取。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施工人员加分修改为:“1.项目经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得1.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2.5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加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本小项满分1.5分)。3.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任职,同一人员加分只加一次。”)

6.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各方分工、权责利及风险划分情况。

7.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执行。

8.招标人通过销售回款提取所有综合投入成本后提取项目开发管理费。

9.甲方收益:项目取得第一批次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甲方按照每笔实际到账的网签销售回款金额的60%****政府部门预售资金留存部分),用于支付甲方综合投入成本和按政策缴纳的相关税费。费用项目以招标文件及委托开发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为准。

10.乙方资金投入费用明细以招标文件及委托开发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为准。缴纳配套费时,**市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可缓缴或分批缴纳,投标人可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质疑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第3项工程质量要求:专用合同条款6.4.1约定内容:(3)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强制性质量标准有(包括但不限于):--------。请问此处是否需要填写如需要填写,填写的内容是什么”

回复内容: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约定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6.4.1的全部内容填写。

质疑四: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反映出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设计方案的实用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潜在投标人可否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

回复内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前期勘察。

质疑五: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未作说明,但特别说明中第三条又提到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本项目投标是否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的个人业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业绩要求只说明了提供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是什么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是否每个联合体成员单位都应填写还是只填联合体牵头单位

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商务部分施工人员加分项,技术负责人的加分,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规定,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具备一、二级建造师两个执业资格。是否应改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加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本小项满分1.5分)

回复内容:

1.不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的个人业绩。

2.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 每个联合体成员单位都应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4. 详见质疑二第5条回复意见。

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限额和结算中:“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其他项目成本+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98.5%(限额),否则招标人将除去土地成本、税费、管理费后,按超过的金额扣减投标人的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修改为:“项目完成后,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其他项目成本+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97%(限额),否则招标人将除去土地成本、税费、管理费后,按超过的金额扣减投标人的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其他中“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用+**成本+营销费用+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98.5%,否则按限额和结算原则执行。”修改为:“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用+**成本+营销费用+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97%,否则按限额和结算原则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委托开发协议第十一条结算中“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其他项目成本+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98.5%(限额),否则甲方将除去土地成本、税费、管理费后,按超过的金额扣减乙方的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修改为:“最终项目成本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其他项目成本+配套费及各项税费等真实发生于本项目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货值97%(限额),否则甲方将除去土地成本、税费、管理费后,按超过的金额扣减乙方的前期工作费、**费、营销费。”

4.本项目招标文件委托开发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中所提及的“详见附件3:本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随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土)2024-8号)-薛家沟组团C-E09-01/04号地块(宗地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YUNYANG-1-出让-107号)”中所明确的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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