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小学****中心周边地块(地块编码:****)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1-06 08:59 至 2025-01-21 08:5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548216.88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用地、特殊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街道富昌大道以东 | |||
| 经度 | 109.203100 | 纬度 | 34.7371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28 至 2025-01-0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黄盈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908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盈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908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办事处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913-****12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办事处****商铺1-4号正南方向10米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小学****中心周边地块(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县**街道富昌大道以东,四至范围****教育中心,西至富昌大道,南至咸铜线,北至富来街。本次调查地块调查面积为548216.88m2,****中心经纬度为E109.20310°,N34.73715°。调查地块土地****人民政府****办事处下辖的皂角村和上官村,用途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根****服务中心提供的**县城市总体规划“多规合一”(2015-2030)局部规划图,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381112.00m2)、公园绿地(55826.00m2)、教育用地(23090.10m2)、特殊用地(2515.00m2)、城镇村道路用地(85673.78m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的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教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教育用地(0804)。 项目组通过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周围区域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主要为农田、居民住宅、鱼塘、道路,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风险;****妇幼保健院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也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风险;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现状及历史上虽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但有一定的阻隔条件,周边区域企业运行对调查地块基本无影响,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