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东城区DC17-0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审批
山西-临汾-尧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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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DC17-0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5-01-06 09:00
项目名称 **市东**DC17-0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01-06 09:00 至 2025-01-21 09:00
行政区划 **省-**市-**区 地块面积(m2) 12206.90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市段店乡李堡村五一东街南侧
经度 111.549551 纬度 36.051473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12-11 至 2025-01-03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郭晶 单位联系电话 157****7294
样品检测单位
**斯坦****公司
**高研****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硫酸盐
氟化物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郭晶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7****7294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王琳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5****9793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市**区段店乡李堡村5号
报告主要结论

1、**市东**DC17-01-01地块位于**市段店乡李堡村五一东街南侧,占地面积:12206.90平方米,合18.31亩。原用途为农用地1263平方米(全部为水浇地1263平方米),建设用地10944平方米(全部为城市10944平方米)。根据2024年9月23日******局出具的《东**DC17-01-01地块规划条件》(临自然资规条〔2024〕3号),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2、根据本调查地块内地块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此次调查共在本地块内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分别为T01/S01、T02、T03、T04/S02、T05/S03、T06、D01,在地块外西南侧70m堆土处布设2个堆土土壤监测点位,分别为D02、D03;在地块外西南侧约175m上风向无明显污染痕迹、受干扰较小的农田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最小采样深度为0.5m,最大采样深度为28.0m。本次调查共采集二噁英土壤样品3组(含平行样1组),每组包含1个250mL棕色玻璃瓶;其他检测项目土壤样品54组(含平行样7组),每组包含1个聚乙烯自封袋、1个250mL棕色玻璃瓶、4个40mL吹扫瓶。地下水监测井S01于2024年12月15日建设完成,2024年12月16日进行了成井洗井,监测井S02于2024年12月16日建设完成,2024年12月17日进行了成井洗井,监测井S03于2024年12月17日建设完成,2024年12月18日进行了成井洗井,2024年12月19日对所有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采样前洗井及并进行了地下水样品采集。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包含1组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每组包括4个40mL顶空瓶、10个1L棕色玻璃瓶、1个250mL棕色玻璃瓶、1个500mL棕色玻璃瓶、6个1L塑料瓶。

3、根据所有土壤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其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4、根据所有地下水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除氟化物、S01点位硫酸盐外其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2中第Ⅳ类地下水标准值的要求。该调查地块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深,根据分析,氟化物、硫酸盐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地质原因造成。该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满足建设需要。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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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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