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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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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我院按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服务需求
(一)清单
注:若超出700kg的,按不高于60元/kg进行支付费用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收运次数不低于4车次/年。
2.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协助采购人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3.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贮存和处置,并严格执行经营许可要求,源头分类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危险废物处置费、税费、运输费、检测费、服务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评选原则:
****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五、比选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时间8:30-9:00
2.开始时间:2025年1月10日**时间9:00
3.比选地点:****办公楼一楼105阳光采购谈判室
4.现场资料:提交签字盖章密封完备的《响应文件》2份,须按附件进行制作。标书代写
5.联系人:李老师
6.联系方式:023-****0909;023-****0697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比选结果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七、监督管理
本项目比选过程由****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负责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3-****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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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