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洲村石董门山地招投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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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梅洲村石董门山地招投标项目(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项目业主):****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梅洲村石董门山地招投标项目

4、项目地点:**县梅洲乡梅洲村

5、项目概况:为增加梅洲村集体经济收入,规范管理村集体资产**结合《进一步规范农村资产**交易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坐落于石董门的山地进行公开招投标。

经测量该山地总面积为33亩,最低控制价为200元/亩/年。由梅洲村组建的评估丈量组对石董门山地的桉树进行评估丈量得出石董门桉树面积33亩,评估小组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指导意见》中在**县农村集体资产**最低发包出让价格指引表的指导底价,结合梅洲村石董门在周边的产出效益情况得出石董门桉树定价为每亩1500元,33亩合计49500元(地形图详见附件一)。

6、承包期限: 10年 (以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为准)

7、土地性质:林地

8、项目最低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元整每亩每年(¥200元/亩/年)。

注:①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②中标人需一次性付清石董门山地上的作物(根据评估得出石董门桉树33亩合计49500元)。

9、承包款支付方式:一年一付(每年的1月份缴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为**县梅洲乡梅洲村的自然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中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的办法确定中选人,一是本次投标设定招标人控制低价,凡是稍后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收取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该**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5年01 月06 日至2025年01 月17日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4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请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1 月14日17:30时,逾期不候。标书代写

3、报名地点:**县梅洲乡梅洲村村部(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在2025年 01 月 21 日上午10:00时之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手印,封面上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未中选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10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和签订承包合同后退还。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暂不给予检验,开标结束后,若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现场查验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的数额,视为无效投标,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为:2025年01 月21日上午10:00时;标书代写

签到时间:于2025年01 月21日上午09:00时开始签到。

开标地点:**县梅洲乡梅洲村村部会议室。标书代写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报名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七、违约责任

“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即:

1.严禁中标者进行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

2.严禁中标者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

3.严禁中标者拖欠承包款,中标者未按时、足额缴交承包款的,村级组织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

4.严禁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标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5.严禁中标者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采用延包方式处置集体资产**;

6.承包期满,村集体收回资产**时,不对中标者自行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临时简易棚架、棚舍等设施和种植物进行补偿。

八、其他事项

1、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中标者和招租人双方无条件执行,按中标者实际使用年限清算承包款。土地补偿费归招租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中标者所有。

2、如因中标者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周边非承包旱地或农田的,按照地上农作物的具体情况,中标者负责适当的补偿费。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中标者无关。

3、租期满后中标者在租地范围内所投设备及种植物等招租人不负责索赔,租期满后10日内中标者完全撤离,逾期所有设备及种植物归招租人所有。

4、****政府征地,中标者必须****政府征地工作,租金按被征用土地面积扣除。

5、租赁期间中标者若未按照合约约定时间如期交付租金,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

6、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7、租赁期间,招租人和中标者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8、以上条款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实行,租赁期间一旦违反其中条款,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同时已交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不给予退还中标者。

九、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政府网(http://www.****.cn)、****政府公开栏、**县梅洲乡梅洲村公告栏、梅洲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十、联系方式:

项目招租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0021

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321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项目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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