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15:44 |
| 预算金额 | ¥49.6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33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荔**大道2169****政府2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594-****7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180****7337 邮 箱:****@163.com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上传).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名称: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 1项 | 496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与工作要求,以“莆阳开春”文旅宣传推广活动为重要抓手,将其作为激活文旅消费市场、引爆春节期间旅游热潮的关键引擎,促进我市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了全面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一步提升“妈祖故里﹒灵秀**”城市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现计划开展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申请理由:****电视台(****)是全市唯一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运营三套电视、两套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TVAPP、**TV官方网站等全媒体宣传矩阵,具备完善的演播信号调度系统、指挥控制系统与中央厨房及大数据系统,且近年来承接的重要节庆活动宣传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96000元,依据“****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21〕2号)”文件规定,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50 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 100 万元。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时依据“****政府采购指标迎评工作的通知(莆财购函〔2021〕15号)”文件:(一)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规定要求,并按照《****局务会议纪要》﹝2024﹞11号文件,我单位拟采用单一****广播电视台(****)开展2025 年“莆阳开春”**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荔**东圳西路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陈庆堂 | **学院 | 高级 |
| 康敏航 | ****中学 | 高级 |
| 林丽华 | **省******支队 | 高工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荔**大道2169****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4-****7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地址:**市荔**大道2169****政府8号楼
联系电话:0594-****92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
联系方式:林工/180****7337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