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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镇府函〔2025〕1号)及《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0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340万元,共安排项目7个,现将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1月6日至1月15日)。对项目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县民宗局。
监督电话:****2391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排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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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