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土地市场供需状况、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和往年土地出让计划执行情况,特制定**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2025年计划供应土地35.5亩,其中县主**2亩、樟木镇(口岸)17亩、乡镇16.5亩,实现土地收入约2488万元。****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集约节约、盘活存量、利用新增、评估市场和坚持不饱和供地原则,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发挥市场配置土地**的基础性作用。
二、土地供应计划
(一)县城主**
1.县幼儿园南侧、**扎西民房后方地块:地块面积约2亩;****幼儿园右侧、**扎西民房后方;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该地块只能进行场地平整和硬化,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
(二)樟木镇(口岸)
1.****居委会1号地块:地块面积约14亩;****居委会;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规划容积率≤1.5,建筑密度≤70%,绿地率≥10%,建筑限高≤18米。
2.****居委会2号地块:地块面积约3亩;****居委会;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规划容积率≤2.0,建筑密度≤70%,绿地率≥10%,建筑限高≤18米。
除以上供应计划外,将根据樟木镇(口岸)规划、土地批次指标等条件,结合市场需求及时安排招拍挂出让工作,为樟木镇(口岸)建设提供保障。
(三)乡镇
1.**镇宗塔村塔自然村地块:地块面积约4.5亩;位于**镇宗塔村塔自然村应急救灾仓库后方;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规划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2.波绒乡寺龙村地块:地块面积约6亩;位于波绒乡寺龙村、国道219以南;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规划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3.乃龙乡乃龙村地块:地块面积约6亩;****工厂旁、国道318以北;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规划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除以上供应计划外,各乡(镇)经营性用地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安排招拍挂出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强化供地计划实施
**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批准后,积极做好计划的宣传、发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年度出让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本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规范操作,强化土地供应管理
按照出让计划,有步骤地、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严格计划管理,****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突破;严格落实用地全程管理,对新开工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测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三)建立台账,强化供地计划监管
建立年度土地出让台账,及时、准确地掌握出让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土地出让计划的执行、调整和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及时检验、分析计划执行情况,提高计划管理的工作效能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