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内容
1.3 参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谈判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品牌商视同经销商);
3、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同类备案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要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供应商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制造商营业执照,并书面承诺未经东航食品许可,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制造商;如产品为进口商品必须持****机关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果产品由多个制造商生产的,须提供所有制造商的授权函及资质文件);
5、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8、投标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无行贿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查询结果为准;
9、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或为其自然人股东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同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同单位的自然人股东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0、同一品牌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