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容桂健康共同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调研公告内容调整的通知
我院在2025年1月3日发布“容桂健康共同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调研公告”中,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有效营业执照内所涵盖的安保服务、停车场经营服务。此项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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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