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忌海(三期)项目位于**市**区**镇A-07地块,2019年7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60********0100号(公建类),批建23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16695.34㎡,机动车停车位1249个(地上36个,地下1213个)。该项目为“保交楼”项目,现申报规划核实,经审查,存在如下调整:
一、部分地下车位尺寸未达到2.4M*5.3M。地下室因结构柱等原因共34个停车位尺寸未达到2.4M*5.3M。具体编号如下:817、816、807、826、827、828、838、837、408、404、396、395、386、385、293、302、303、307、308、313、314、1065、1063、1064、1068、1069、1070、1071、606、607、978、979、621、320;34/1213。鉴于该项目为旅居盘,现场车位充足且上述车位为不可售车位,现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则按规划批建要求进行整改;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则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已报来书面承诺,后续将对上述车位进行管理,由物业统一安排用于停放微型车辆,并书面告知所使用的业主、如后****公司进件协调、解决。
二、项目批建1249个机动车停车位(地上36个,地下1213个),按文件要求应建成投入使用充电车位125个,项目实际建成地上36个充电车位。无忌海项目(1-3期)规划总机动车停车数为1402个(地上189个,地下1213个),根据《**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居住类建筑配建地面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同时不低于10%的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达到投入使用条件,居住区配建访客停车位亦按同等比例配建。”要求。项目一、二、三期所有地面停车位均已安装达到投入使用条件的充电桩,即189个。现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则按规划批建要求进行整改;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拟按项目一、二、三期建成现状充电桩数量予以规划核实。
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 1月8日至1月16日)。
2.公示地点:****政府网站(网址:http://qsqzf.****.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办公室,地址:**市**路1号**区办公大楼4楼433室,邮政编码:571199。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房产权属证明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1503,联系人:李**、符月欢。
5.公示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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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