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梵净山世界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
梵净山世界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涉及3县11个乡镇行政辖区,具体为**县的**镇、双江街道、闵孝镇、德旺土家族苗族乡和怒溪镇,**县的木黄镇、紫薇镇、罗场乡和缠溪镇,**县的乌罗镇和寨英镇。总面积为2243.43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24-2035
(四)规划目的
解决梵净山旅游发展面临的东西线旅游**开发不均衡;山下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规模不足、品质不高、对游客吸引力不足;以及现有旅游产品文化内涵不丰富、缺乏多元业态等重点问题。确定梵净山旅游发展总体目标定位,优化区域旅游开发布局。丰富梵净山旅游业态,引导区域重点旅游**开发利用,实现旅游高质量发展。对支撑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的重点旅游区、旅游项目与设施,以及服务配套建设提供规划指引。
(五)发展目标
世界遗产保护示范地、**多元文化交融与传承地、旅游创造美好生活幸福地。
(六)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联 系 人:胡科长 0856-****456
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谢工 139****9050 ****@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网上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2、通过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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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