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安农商办发〔2023〕26号)相关要求,我行已于2024年6月将**市国有****公司贷款认定为我行的重**联交易。本次申请调整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属于重**联交易事项申请变更。
二、关联方介绍
安****公司为我行法人股东,持有我行股权份额为633%。****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我行将安****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我行关联方,借款人**市国有****公司同为****集团****公司,为上述关联方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市国有****公司属于****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变更的依据
从公允性来看,****政府平台债务的加权平均利率为36%,最低利率为25%,****政府规划、协调;二是按照利率定价的目的,借款公司承诺协调存款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提高存款贡献度。利率由48%降低至4%,较为合理,不违反公允性要求。
**市国有****公司主要经营国有资产债权,目前公司主要收入为租金收入,租金的收取周期多为半年至一年,原贷款按月付息与经营周期不符,申请变更为按季付息,还款周期较为合理,但为了风险防控,仍需按照分期还本计划偿还。
四、关联交易变更的影响
**市国有****公司贷款3628万元的贷款利率由48%下调至4%,还款方式由按月付息调整为按季付息,其余条件不变。符合公允性要求,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流程符合****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重大事项申请变更经****内部审批后,已****委员会复核,并由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次重大事项申请变更程序合法有效,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已经董****委员会前置审议研究通过后,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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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