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对**县**镇紫云村饰面用砂岩采矿权项目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卓筒大道42号2楼商业
信用代码:****0923MACEHK2K5Y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日
地点:遂****服务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镇紫云村饰面用砂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饰面用砂岩
地理位置:**县**镇紫云村
面积:0.008平方千米,**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 点号 | X | Y | 点号 | X | Y |
| 1 | ****639.92 | 525901.96 | 5 | ****624.31 | 525814.91 |
| 2 | ****566.01 | 525866.65 | 6 | ****638.28 | 525784.12 |
| 3 | ****577.10 | 525815.73 | 7 | ****685.49 | 525815.73 |
| 4 | ****590.65 | 525801.77 |
**储量:10.13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310m~+340m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00万元
**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竞得人需按照《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规定,配合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设立基金账户并缴存矿山地质与土地复垦基金,按方案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四、采矿权成交价
成交价:100万元。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1日
对竞得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318办公室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遂****服务中心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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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