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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批复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关于****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4〕9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公墓,骨灰安置量约160089位,其中墓穴安置数量约138089位。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业务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骨灰寄存楼、墓地建筑及构筑物,配套停车区、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海绵公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殡葬设备、冷藏设备、智能门禁系统等”。汀发改审批〔2024〕9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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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