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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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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