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困难群众的防寒御寒工作,****管理局研究决定采购一批防寒物资,因第一次公告询价的产品质量及供应商资质达不到要求,现再次发布询价公告。现就采购物资询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物资基本情况
1.名称:**县防寒物资采购
2.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整(¥30万元)
3.采购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成人棉衣 |
国家执行标准 |
350 |
条 |
|
| 2 |
棉被 |
国家执行标准,5斤(含被套),规格150×200cm |
1800 |
张 |
|
| 3 |
毛毯 |
国家执行标准,6斤, 规格150×200cm |
500 |
张 |
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 年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2021 年至今)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每个品种物资的单一报价的报价单和相关资质等资料,密封完好,邮寄或现场提交。
(三)本次物资询价需要供应商提供样品和样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上午08:00-12:30,下午14:3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牙叉中路190号县政****管理局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符女士;0898-****3839。
四、询价结果
经由****采购小组根据产品报价和产品质量等综合因素讨论评分,分别按每个品种物资审定中标方,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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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