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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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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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1-07 09:10:04

****环境局2025年1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181****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怒**贡山县捧当乡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为了支持贡山县及其周边公路建设,****在贡****村委**娃小组北侧利用已拆除的贡山县文祥****公司空置场地建设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根据调查,沥青拌合站项目已于2024年9月完成了主要工程内容的建设,属“未批先建”,现阶段尚未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一直未进行生产,且****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行为出具了《****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怒环不罚【2025】5-1号。

建设地点:怒**贡****村委**娃小组北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40′46.341″,北纬27°50′28.520″。总投资927.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0.25%

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年产沥青混凝土9.6万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机组、冷骨料及输送系统、骨料烘干加热系统、热骨料提升系统、热骨料筛分及贮存系统、粉料贮存及供给系统、称重计量系统等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已建成,经过调查,施工期未收到相关环境问题投诉,且施工期采取了相应措施,包括:设置施工围挡、粉状物料设置遮盖、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废水、施工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设置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时间安排合理、选用低噪音设备等降噪措施;无废弃弃方,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贡山县捧当乡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后续将完善部分环保措施,施工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污染物排放

有组织排放

项目共设置4个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产排具体如下:

①上料粉尘:上料口的颗粒物经1个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报告表》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047mg/m3,排放速率为0.0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②烘干滚筒、筛分、热骨料仓及燃烧器废气:《报告表》所述,烘干滚筒、筛分、热骨料仓及燃烧器废气均密闭收集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报告表》核算,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0.066mg/m3、7.2mg/m3、 0.199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6442kg/h、0.4608kg/h、0.012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4.45kg/h,氮氧化物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2.85kg/h,二氧化硫≤550mg/m3,排放速率≤9.65kg/h。

③沥青烟气:沥青罐、搅拌罐及成品仓均为密闭式,通过灌顶呼吸阀排出,废气收集管道与呼吸阀直连(收集效率95%),采用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效率9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报告表》核算,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分别为0.12 mg/m3、0.00027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72kg/h、0.****01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即沥青烟浓度≤75mg/m3,排放速率≤0.18kg/h,苯并[a]芘浓度≤0.0003mg/m3,排放速率≤0.05×10-3kg/h。

④矿粉筒仓粉尘:仓底粉尘设置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报告表》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6mg/m3,排放速率为0.0052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

2)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原料堆棚装卸粉尘、进料口逸散粉尘、沥青生产线逸散废气、柴油罐废气、汽车扬尘、食堂油烟等。

原料库、成品库和生产厂房密闭,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抑尘;食堂油烟产生量较少且配有油烟净化器,少量未收集的粉尘、沥青烟气由于厂房阻隔作用,大部分在厂房内沉降。《报告表》核算,项目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65t/a、非甲烷总烃0.0128t/a、苯并[a]芘5.15×10-6t/a、沥青烟0.0023t/a。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废水(职工人员卫生间污水、洗手废水、食堂废水)和初期雨水,《报告表》核算,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6m3/d,1120 m3/a;洗手废水产生量约0.06m3/d,12m3/a;生活废水(包括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0.74m3/d,148m3/a;项目区初期雨水收集量为1.68m3/d(雨天按照全年220天计算),369.07m3/a。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皮带输送机、干燥滚筒、风机、提升机、搅拌主机、空压机、水泵和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70dB(A)~8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粉尘、沥青混凝土生产废料,危险废物包括三级隔油沉淀池污泥(含浮油,HW08,900-210-08)、废UV灯管(HW49,900-039-49)、废UV催化板(HW50,772-007-50)、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HW08,900-214-08)。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废矿物油泄漏废水事故排放进入外环境,下渗迁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存储的柴油、导热油、石油沥青,运维暂存的废机油、废润滑油,以及燃油燃烧器管道未处理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环境风险主要为储罐、暂存容器破损产生挥发性有机气体、燃烧器废气管道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泄漏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存储的油类物质泄漏进入地表水或下渗到地下水及土壤,或发生火灾、爆炸产生的挥发蒸汽及次生污染物,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突发环境污染。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措施

1.大气环境

营运期项目所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经过遮盖、封闭厂房、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抑尘后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报告表》论述,项目选取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污染物计算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为50m, 结合《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生态环境厅 ****运输厅关于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云环发〔2021〕6号)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区生产边界300m。

2.地表水环境

做好雨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及洗手废水收集排入三级隔油沉淀池(10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预处理后同卫生间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10m3)进行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在三级隔油沉淀池旁设置一个应急事故池(35m3),收集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

3.声环境

项目建设时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并配套安装减振垫,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且夜间(22:00~次日06:00)不进行生产。《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最大贡献值为41.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运输车辆为流动性噪声源,在加强管理、优化运输路线等措施后交通运输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3. 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的收尘灰(68.7479t/a)和生产废料(96t/a)返回生产线综合利用;三级隔油沉淀池污泥(1.5t/a)、废活性炭(0.0024t/a)、废UV灯管(0.016t/a)、废UV催化板(0.0006t/a)、废机油(0.2t/a)及其沾染物(0.01t/a)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运维产生的导热油(约两年更换一次,更换量6t)由有资质单位的厂家进行更换、密闭收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1t/a)、食堂厨余垃圾(0.4t/a)及隔油池废油(0.04t/a)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采取源头防控措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沥青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2mm厚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柴油储罐区、沥青储罐区设置围堰,满足防渗层防渗要求为等效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其他区域划定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同时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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