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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三批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根****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4〕32号)规定,经审核,以下22户企业符合2024年度稳岗返还条件,返还金额为295346.77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叁佰肆拾陆元柒角柒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812-****759,****723
****纪委监察委派驻电话:139****6971
附件:2024年**区稳岗补贴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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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