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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弱电系统工程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489896.06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086 |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其他成员:****集团****公司。 | **轨道交通15号线弱电系统工程项目(含15号线一、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含安防)、通信系统、自动售检票系****控制中心工程电话交换系统、视频监视系统)。 | 本项目中: **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工期为12个月; **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工期为12个月; ****中心工期为12个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024.****.9 | ****053777.22元 | 蒋进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粤121********08602、****131055 |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