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25-01-07 15:10
| 有限数量制 |
|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沣东**征和八路(太宁路-太定路)市政综合工程(二次)(标段编号:****)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发出为准,澄清内容如下: 1.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企业类似业绩”评审标准“2021年12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每有1项得5分,最多得10分”应以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评分标准“2019年12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每有1项得5分,最多得10分”为准。标书代写 2.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项目经理职称”评审标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应以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项目经理职称”评分标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4分,其他不得分”为准。 3.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项目经理年龄”评审标准“年龄在35至50周岁的得5分,其他得3分”应以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项目经理年龄”评分标准“年龄在35至50周岁的得5分,其他得4分”为准。 4.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2021年12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应以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2019年12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为准。标书代写 5.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月15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