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苯二酚高效萃取工艺安全环保优化提升技改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东营-利津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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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032558朱建伟
卜凡伟**省**市**县
**县**新区金河一路以东,**三路以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间苯二酚高效萃取工艺安全环保优化提升技改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市**县 **新区金河一路以东、**三路以北,****现有厂区内
经度:118.61715 纬度: 37.99862****环境局****分局
2024-05-07
东环利分建审〔2024〕019号913********1032558001P
2024-09-29400
50****
913********1032558****
913********1032558**格****公司
****0700MA9539L88B2024-09-15
2024-09-302025-09-14
2024-12-042024-12-31
http://www.****.com/sys-nd/1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间苯二酚高效萃取工艺安全环保优化提升技改项目(一期),技改项目间苯二酚高效萃取工艺安全环保优化提升技改项目(一期),技改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万吨间苯二酚和3万吨硫酸铵年产1万吨间苯二酚和3万吨硫酸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工艺包括板框机械压滤,三级逆流吸附,高效精滤等。本项目工艺包括中和调质,板框机械压滤,三级逆流吸附,高效精滤等。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主要变动为:本次技改对加氨中和调质环节进行调整,加氨环节由萃取单元调整至板框压滤前,采用氨和氨水对水解液进行两次中和,使焦油提前从水解液中析出,通过板框压滤及三级逆流吸附排出,降低后续工艺中焦油含量,减轻焦油对工艺管道及设备的影响,调高装置运行安全性。本次技改加氨环节由萃取单元调整至板框压滤前,仅改变加氨位置,不会导致氨用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结合本次验收检测结果,,本项目生产工艺的变化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本项目压滤产生的VOCs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废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1、废气:本项目压滤产生的VOCs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废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本项目压滤废渣产生量有所增加,处置方式仍为委托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100m3事故水池一座2100m3事故水池一座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7.6991 0 0 0 0 7.699 0
3.85 0 31.77 0 0 3.85 0
0.38 0 3.63 0 0 0.38 0
0 0 0 0 0 0 0
0 0 4.54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51 0 0 0 0 0.51 0 /
0.53 0 5.685 0 0 0.53 0 /
6.66 0 0 0 0 6.66 0 /
14.324 0.008 14.324 0.015 0 14.317 -0.0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压滤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通过加强密闭等措施措施,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 2024年11月2日~11月3日监测期间,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34mg/m3,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物料泵等泵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5~90dB(A)。设备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置。在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等措施处理,并经距离衰减及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6~53.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8~4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废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废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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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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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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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