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及我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现将我行重**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以下简称“本行”)关联方**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向本行申请授信490万元用于购燃气,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是**市创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额),年利率执行8%。
二、交易对手情况
| 公司全称 | **页****公司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注册地址 | **省**市**县严陵镇花塘东街166号2幢1层1号 |
| 法定代表人 | 严冬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拾亿元整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与我行关联关系 | ****集团****公司(下称“建工集团”)为本行持股 10%的主要股东,根据**页****公司的股权结构显示,****集团****公司****公司****集团****公司股权占比51%,****集团股权占比49%),****集团****公司控制的法人组织,因此认定**页****公司为我行关联方。 |
三、定价策略
按照《****银行关于下发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的通知》(内兴银发〔2020〕596号),对“1年期抵押类贷款,按照年利率不低于7.5%执行,1年期其他保证类贷款,按照年利率不低于8%执行”。经与**页****公司协商一致,对**页****公司贷款执行利率8%。关联交易利率没有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利益输送。符合《****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内兴银董发〔2024〕29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公司于2024年8月向本行申请授信490万元用于购燃气。截至2024年9月末,本行资本净额44470.7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向单个关联方授信49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10%,单笔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因此认定为重**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交易发生后,**页****公司在本行贷款余额合计490万元,占上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1.10%,未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建工集团授信类关联贷款余额合计3450万元,占上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7.76%,未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全行关联贷款余额合计8408.58万元,占上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18.91%,未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行2024年11月18****委员会审议通过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表决程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获得3名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均表示该笔重**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公允性;该交易未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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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