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市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共7个教育工程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现有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澄清公告二内容: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满足:联合体投标的须与**市(含“三区两县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
现澄清为: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满足:联合体投标的须与**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澄清公告二内容:
4、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4.1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满足:①联合体投标的须与**市(含“三区两县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
现澄清为:
4、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4.1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各方检测行为—(四)检测机构责任—3.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满足:联合体投标的须与**市注册的持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
四、本项目原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08时30分,现更改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说明!
六、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社区287号 |
地址: |
****市**区荷城路1108号(荷城世家)77幢12号 |
| 邮编: |
537200 |
邮编: |
537100 |
| 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人: |
潘彩云 |
| 电话: |
0775-****223 |
电话: |
0775-****123 |
| 传真: |
/ |
传真: |
0775-****123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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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网址: |
2025年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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