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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客设计谷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补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原招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1、企业资质4分:标书代写
设计方具有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同时具有装饰装修专项乙级加1分,设计方具有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同时具有设计方具装饰装修专项甲级加2分。本项最高分2分。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施工方)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加1分,施工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加2分。
现变更为:设计方具有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同时具有装饰装修专项乙级加1分,设计方具有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同时具有设计方具装饰装修专项甲级加2分。本项最高分2分。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施工方)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加1分,施工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加2分。本项最高分2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