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市**市柏里新区五
馆一中心建设 PPP 项目
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省**市贵****一中心建设 PPP 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首次发出资格预审公告的日期:2022 年 10 月 15 日
四、变更事项: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事项1:原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 至 11:30,14:30 至 17:00(**时间)。
现变更为: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30 至 17:00(**时间)。
事项2:原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9:30(**时间)。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事项3:原资格预审公告—7.1请申请人于2022年 10 月 17 日至2022年 10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00(**时间),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逾期报名或未发送报名资料者视为无效申请。
现变更为:
7.1请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30 至 17:00(**时间),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逾期报名或未发送报名资料者视为无效申请。
事项4:原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关于“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描述,现更正为“联合体牵头方可以是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事项5: 原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要求“申请人(若申请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须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经验,须提供不低于8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注:****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出具的不低于8亿元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 /协议或金融服务协议或授信证明,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打印件现场核查。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申请人(若申请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须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经验,须提供不低于8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注:****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不低于8亿元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 /协议或金融服务协议或在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打印件现场核查。标书代写
除以上变更事项外,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变更公告为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五、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大道旁文博大楼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39****801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信江新区旺埠路1号C座果喜大厦01单元501室
联系人:江女士/艾先生
电话:138****9953/152****6229
电子函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