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博物馆原环幕影院空间VR互动体验项目公开招租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磋商。
1、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博物馆原环幕影院空间VR互动体验项目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2、本项目最低控制价:固定租金+收入分成模式。固定租金不得低于15万元/年,分成部分:第一年项目营收300万元以上部分,管理局分成比例为10%。第二年起,项目营收300万元以上的部分,管理局分成比例为20%。
2、项目简要说明:
(一)**期限:5年。
(二)**方式:固定租金+收入分成模式。
(三)场地装修要求:功能布局、装修风格须符合景区要求,不得改变永慕庐市保单位文物风貌。全部装修投入由**企业承担。
(四)其它**运营要求:
1、内容设计:VR体验作品内容围绕世界遗产明孝陵历史文脉、文化自然景观展开,音频设置中、英文版,并须经景区审核通过。
2、展陈配套:****博物馆基本陈列内容,在展厅空间设置多媒体展示单元,作为展厅场景补充和项目引导。
3、硬件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头戴显示设备、座椅等。
4、项目宣发:进行线上、线下、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宣发,聚合文博、文旅、教育,打造多元化跨地域传播应用场景。
其他具体招租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资质要求:
4.1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4.2其他资格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第4.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拒绝下述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6响应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租项目的磋商文件
4.7勘察现场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组织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现场进行勘查踏勘时间: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标书前都可踏勘现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913
5、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地点:****(**市**区水西门大街272****广场4A层)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00元/份,售后不退
通过公对公汇款方式购买,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奥体支行
开户账号:016********02377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报名。
6、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月23日14点00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4点30分标书代写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110会议室(**市**区石象路7-1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其他有关事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投递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装订密封递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7、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信息: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3日14点30分
磋商地点:****110会议室(**市**区石象路7-1号)
其他有关事项: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8、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水西门大街272****广场4A层
联系人:金佳懿
联系电话:025-****6245-8011,185****1989
(二)采购方:****
地址:**市**区石象路7-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913
9、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律监督室。
10、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