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青海-海东-平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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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园区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环境局

****园区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园区供热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274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园区供热项目

****园区

海****集团****公司

**中地****公司

项目****园区,项目总投资978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热源厂1座,总占地面积约16.62亩,总建筑面积约5220平方米。采购安装4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厂内建设锅炉房及附属用房、综合用房、消防水池、门卫等建(构)筑物;**换热站10座,规模为3MW-10MW;配套建设一级供热管网约9km,燃气管网100米。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经一路项目部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和****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最终均****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定期洒水、裸露地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施工物料、渣土、垃圾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废气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并配置超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满足≤30mg/m3要求后经4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隔声等装置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维护和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施工方式和临时占地布局,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6.废气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

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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