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月8日将《中广核**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2月1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联系电话:贾总189****4531
通讯地址:**市**区****大学科技园A栋5楼
一、项目名称:中广核**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
二、建设地点:**省**市翁田镇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等三大部分,同时包含供电、给排水、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废水防治等环保工程及储运工程等其他辅助工程。
光伏阵列区:实际用地面积为****520m2,装机容量为100MW。共设32个光伏发电单元。每28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一定数量的组件接入1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一定数量组串式逆变器接入一台3150kVA箱变,将电升压至35kV。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输出35kV交流电,每6~7台箱逆变在高压侧串联为1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共4回集电线路。固定支架光伏阵列采用四种阵列布置方式:2×14(1个光伏组串)、2×28(2个光伏组串)、2×42(3个光伏组串)、2×56(4个光伏组串)双排竖向布置。
升压站区:占地面积为10575m2,地理坐标为E110°54′52.5595″,N19°50′36.7250″,**1台220kV主变压器,容量为100MVA,为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
送出线路:始于本项目220kV升压站,止于220kV****电站,起点坐标:E110°54'53.204",N19°50'38.670",终点坐标:E110°51'37.381",N19°51'54.209"。**单回路220kV线路,路径长约为8.4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约8.2km,单回电缆线路长约0.2km。**杆塔共计2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5基,单回路耐张塔12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
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2022年********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广核**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2月28****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文审批〔2022〕438号。该报告明确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不在评价范围内,需另行评价。之后,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增加用地面积,****委员会2023年3月以文发改函〔2023〕213号文,同意该项目增加用地面积680.736亩。
由于项目光伏区用地面积增加了680.736亩,增加了升压站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内容,参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属于重大变动,故需重新编制环评报告。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委托**纳川****公司编制《中广核**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0月8****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文审批〔2023〕329号。
2024年7月****成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等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HJ705-202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广核**翁田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修编)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相关环保批复文件,制定了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方案,于2024年08月12日、2024年8月14~15日、2024年12月3~4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在此基础上编写此验收调查报告表。
本项目于2025年1月4日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本验收报告后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洪总183****6603
通讯地址:**省**市翁田镇项目区升压站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公司,或者本公示页面提出异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