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4-01786
三、项目名称:2024年度**市**县潘家湾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车站路70-72五环大厦1栋11层0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伍佰元整(¥****500.00元)
综合评分法:89.33(分)
| 服务类 |
| 名称:2024年度**市**县潘家湾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对嘉****农场对辖区内进行了摸底调查,包括**生产队和头墩生产队废弃坑塘改造,计划申报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此次项目主要完成2024年度**市**县潘家湾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预算以及验收指标报备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服务要求: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审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 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磊(组长)、 王兴水、岑**(业主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1月08日
2、评审地点:****中心4楼4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41.24万元。
2、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鱼岳镇迎宾大道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花园6#-102室
联系方式:孙小利136****0385/13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利
电 话:136****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