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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 文号 | 审批 时间 | 批复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
| 1 | 渭河流域**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 天环许**发[2025]1号 | 2025年1月9日 | ****环境局**分局关于渭河流域**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市**县永**及牛头河桐温大桥至柳湾桥段 |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0938-****832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741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