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53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水保﹝2017﹞381号)规定,2024年12月27日****组织完成****公司4#湿渣库回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本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司4#湿渣库回采项目位于**市**区王岘镇,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尾矿库回采尾砂64×104t及土地复垦,年尾砂开采规模32×104t/a,回采服务年限2a。项目总投资为1365.6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2万元。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
2021年8月18日,****水务局以市水许可决〔2021〕29号文件批复了由******公司编制的《****公司4#湿渣库回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24年12月9日,****水务局以市水发〔2024〕383号文件批复了《****水务局****公司4#湿渣库回采项目水土保持补充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于2021年9月13日开工,2023年9月25日建设完成。
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
联系人:吴冠坤
联系电话:189****2588
通讯地址:**市**区银山路1号
邮编:730900
公示网址:http://www.****.com/
附件1:****公司4#湿渣库回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